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银环气罚字〔2022〕004号 |
案件名称 | 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案 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
处罚事由 | 我局于2022年3月7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,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:该单位硅铁生产线西南处露天堆放物料兰炭(约200吨),二氧化硅硅粉虽盛装在编织袋和吨袋中,但包装袋已破损,硅粉溢出散落在地面上,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。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40181585386374R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马志红 |
处罚结果 | 罚款贰万元整 |
处罚生效期 | 2022/5/19 |
处罚机关 |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|
当前状态 | 正常 |